浙江省国资委召开省属企业负责人会议暨全省国资监管工作会议

2026-01-23 15:00:31 世界浙商

1月22日,省国资委召开省属企业负责人会议暨全省国资监管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中央企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以及全国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等部署要求,传达贯彻王浩书记、刘捷省长、张雁云副省长等省领导批示精神,总结2025年国资国企工作和“十四五”发展成效,研究提出“十五五”主要目标任务,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国资国企的全面领导,深入践行“八八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聚焦主责主业、立足实体经济,持续优化国有经济产业布局,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切实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着力成为经济大省挑大梁的重要支撑、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力量、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生动图景的重要方阵。

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董贵波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蒲晓斌传达省领导批示精神并主持会议。省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省纪委省监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大财经委、省审计厅有关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2025年全省国资国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提出的“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坚持“新质提质”工作主线,攻坚克难、实干争先,服务中心大局彰显新担当、创新国企建设实现新突破、布局结构优化取得新进展、全面深化改革涌现新气象、国资监管效能得到新提升、国企党的建设展现新面貌,国有经济运行保持稳中有进、向新向好态势,有力服务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十四五”时期,全省国资国企旗帜鲜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自觉肩负使命、主动担当作为,以前所未有力度加强科技创新,持续调整优化布局结构,接续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改革攻坚深化提升行动,发展成效显著,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全省大局作用更加突出。

会议指出,“十五五”时期对全省国资国企来说极为重要、极为关键。要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国家所需就是国企所向,推动国资国企事业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不断前行。要锚定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生动图景”,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秉持长期主义、围绕价值创造、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继续坚持新质提质、强化监督监管,加快在经营质效、创新驱动、产业升级、改革赋能、党建引领上实现新突破。

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省国资国企要继续坚持“新质提质”工作主线,围绕“一增一稳四提升”经营目标,进一步服务大局、优化布局、创新驱动、激发活力、深化监管、党建引领,大力弘扬“六干”作风,持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确保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努力为全省大局多作贡献。

要聚焦服务大局,着力发挥战略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国资国企自身优势和骨干、支柱作用,强化投资带动,推进消费转型升级,落实重点领域任务,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更好服务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聚焦优化布局,着力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落实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实施意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建设,提升金融赋能产业水平,更好发展实体经济。

要聚焦创新驱动,着力加快创新国企建设。坚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营造协同开放创新生态,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要聚焦激发活力,着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积极谋划实施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推进企业重组整合,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组织架构扁平化改造,积极稳妥盘活存量资产,加快打造创新领先、功能突出、治理高效、充满活力的现代新国企。

要聚焦深化监管,着力构建新型监管体系。聚焦深化监督监管加快出台制度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健全全级次穿透式监管体系,持续加强主责主业等重点领域监管。

要聚焦党建引领,着力打造企业党建新高地。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切实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高标准建设清廉国企,持续培育践行浙江国资国企新风尚,提高治企兴企水平。

会议要求,要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抓严抓实安全生产,着力加强能源电力保供,关心关爱职工群众生活。要全力抓经营谋发展,奋力实现国有经济开门稳、开门好、开门红。

会上,省国资运营公司、杭钢集团、巨化集团、杭州市国资委、台州市国资委作现场发言,其他单位作书面交流。

会议采取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各省属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专职外部董事及外部董事召集人、国资监管专员,各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省国资委二级巡视员,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省属企业重要子企业和参照重要子企业管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各省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各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属企业、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浙江省国资委办公室

来源:浙江省国资委办公室